人身损害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一)

人身损害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

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1、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两条规定中的“等费用”和“等其他合理费用”,说明国家法律除了保护明列在法条上的损失外,也概括保护其他合理的费用,这为律师费最终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一类合同案件《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著作权法》第49条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4、侵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通过可知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一类合同案件、侵犯著作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以及侵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二)

优质回答(一)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医疗纠纷:收费标准在2000元至30000元之间,具体收费可上下浮动20%,但最低收费不得少于2000元。

(二) 涉及财产关系的医疗纠纷,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累计收费:

1. 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前期收费5000元。案件胜诉后,扣除当事人应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及前期律师费后,按照标的额的15%提取胜诉提成。如标的额低于1万元,不收取胜诉提成。

2. 争议标的额在10万至50万元之间:前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律师费标准计算。案件胜诉后,扣除相关费用后,提取15%的胜诉提成。如标的额低于5万元,不收取胜诉提成。

3. 争议标的额50万元及:前期收费20000元。案件胜诉后,扣除相关费用后,提取15%的胜诉提成。如标的额低于20万元,不收取胜诉提成。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医疗纠纷包括医患之间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包括:

(一) 医疗纠纷初起:当事人需写出事实经过,并向患者或家属沟通解释。

(二) 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无法调解的纠纷将召开技术讨论会,专家进行讨论后给出结论。

(三) 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科主任及当事人需提交鉴定材料,根据鉴定结论与患者协商解决。

(四) 法院诉讼: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如有必要,医院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对于医疗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将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大连四级医疗事故律师收费是一样的吗? (三)

优质回答大连四级医疗事故律师收费肯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按件的收取在五千到一万元左右;如果涉及到有财产的话,那么就需要按财产的金额来进行收取;如果是属于计时的就会按一百到二千元来进行收取。 一、大连四级医疗事故律师收费是一样的吗?

大连四级医疗事故律师收费是不一样的;律师收费需要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办案成本等综合考虑,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四)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五)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六)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事故发生之后是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如果要请律师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一笔律师的费用,但对于此费用是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之前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当地的事务所,尽可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黑律帮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医疗纠纷律师。